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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学生实习期间舆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9/27 发布者:党建信息管理员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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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实习期间舆情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学生实习期间舆情管理(以下简称“实习舆情”),及时掌握实习舆情动态,有效应对各类舆情事件,维护学校声誉和学生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学生实习期间相关舆情的监测、研判、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条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强化舆情风险意识,提前排查潜在舆情隐患,做好舆情预防工作。
2.及时准确:快速发现舆情,准确分析研判,及时报告和处置,把握舆情应对最佳时机。
3.分级负责:根据舆情性质和影响程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实行分级管理和处置。
4.协同联动:建立健全部门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应对实习舆情。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为加强学校对实习舆情监测、研判、报告和应急情况处置的管理,实行校、院二级负责制。学校设立实习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各二级学院也应成立相应实习舆情工作管理小组。
(一)学校实习舆情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及教学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党委宣传部、教务科研部、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和二级学院负责人。
    职   责:负责统筹全校实习舆情管理,并及时对舆情进行研判,按要求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且及时进行处置。各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党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全校实习舆情监测工作,运用专业舆情监测工具,对各类网络媒体、社交平台、论坛等进行全面监测,且按照相关指示进行处置。
    其他部门:协助党委宣传部收集舆情信息,参与舆情研判、上报和处置,降低负面舆情对学校的影响。
    学校实习舆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负责收集舆情信息,及时组织研判、上报和应急处置的日常工作。
    (二)二级学院实习舆情工作管理小组
    二级学院是各专业实习环节教学和管理的主体单位,负责全面落实实习的相关事宜,出现实习舆情及时上报且需按照学校实习舆情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及时处理。各二级学院成立实习舆情工作管理小组,由二级学院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分管实习管理员、实践教学教研组长、专业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教学秘书、辅导员、实习就业干事及实习指导教师等。
    二级学院:安排专人负责本学院学生实习舆情监测,重点关注与本学院实习学生相关的信息,且及时落实相关的报告和处置工作。
    就业实习干事和实习指导教师:密切关注所指导实习学生的动态,及时发现并反馈与实习相关的舆情线索,并及时处理。

    第三章 实习期间舆情监测内容及方法
    第五条 实习期间舆情监测内容
    1.实习单位评价:学生对实习单位工作环境、待遇、管理等方面的评价和反馈。
    2.实习安全问题:如实习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意外事件等相关舆情。
    3.学生权益保障:涉及学生实习补贴、加班、劳动强度等权益问题的舆情。
    4.学校实习管理:对学校实习安排、指导教师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社会舆论关注:社会媒体、公众对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的关注和评论。
    第六条 实习期间舆情监测方法
    1.技术监测:利用舆情监测软件,设定关键词、监测范围和频率,实时收集和分析相关舆情信息。
    2.人工监测:监测人员通过浏览相关网站、论坛、社交媒体群组等,手动搜索和筛选与学生实习相关的舆情。
    3.信息收集网络:建立由就业实习干事、实习指导教师、辅导员、学生信息员组成的信息收集网络,及时收集实习学生的反馈和意见。

    第四章 实习期间舆情研判内容及流程处理
    第七条 研判内容
    1.舆情性质:判断舆情是正面、负面还是中性,分析舆情产生的原因和背景。
    2.舆情影响程度:评估舆情的传播范围、传播速度、关注度和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
    3.舆情发展趋势:预测舆情的发展方向,判断是否会进一步发酵或升级。
    第八条 研判流程
    1.信息汇总:实习舆情监测主体收集到的舆情信息及时汇总至党委宣传部。
    2.初步分析:党委宣传部对舆情信息进行初步筛选和分析,确定需要重点研判的舆情。
    3.集体研判:学校实习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重点舆情进行深入分析和讨论,形成研判结论和应对建议。
    4.报告反馈:党委宣传部将研判结果和应对建议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并反馈给相关部门。

    第五章 实习期间舆情报告内容及流程处理
    第九条 报告主体
    1.监测主体:在发现重要实习舆情后,第一时间向党委宣传部和教务科研部报告。
    2.相关部门:涉及舆情事件的相关部门,在了解情况后及时向党委宣传部报告。
    第十条 报告内容
    1.舆情基本信息:包括舆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来源、传播渠道等。
    2.舆情内容:详细描述舆情的主要观点、诉求和相关评论。
    3.研判结果:对舆情性质、影响程度和发展趋势的研判结论。
    4.已采取的措施:针对舆情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和效果。
    5.下一步建议:根据研判结果提出的下一步应对建议。
    第十一条 报告流程
    1.紧急报告:对于重大突发舆情,监测主体应立即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向党委宣传部报告,并在30分钟内提交书面报告。
    2.日常报告:对于一般性舆情,监测主体应在当天把收集到的舆情信息汇总后向党委宣传部报告。
    3.逐级报告:相关部门在接到舆情报告后,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根据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六章 应急情况处置管理
    第十二条 处置流程
    1.启动应急响应:根据舆情研判结果,当舆情达到应急响应级别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制定处置方案:学校实习舆情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舆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处置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处置措施和时间节点。
    3.开展处置工作:
    (1)正面回应:及时通过学校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等渠道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事实真相。
    (2)沟通协调:与涉事学生、实习单位及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了解情况,解决问题,争取各方支持。
    (3)引导舆论:组织网评员和相关人员在网络上进行正面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危机公关:对于重大舆情事件,必要时邀请专业公关机构参与处置,提升学校的危机应对能力。
    (5)跟踪反馈:持续跟踪舆情处置效果,及时调整处置措施,确保舆情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将处置结果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和上级部门。
    第十三条 处置措施
    1.舆情引导:针对负面舆情,及时发布正面信息,引导舆论走向,化解舆情危机。
    2.问题解决:对于涉及学生权益、实习管理等问题的舆情,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实际问题,从根本上消除舆情产生的根源。
    3.责任追究:各有关单位(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二级学院)舆情管理与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将舆情管理工作纳入各有关单位(二级学院)领导干部年终考核及意识形态工作考核体系。发生重大负面舆情不报、漏报、瞒报等情况,或在舆情处置过程中因组织领导不力或出现严重错误产生不良影响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单位和个人予以问责。对于因工作失误导致舆情事件发生的部门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第七章 后续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复盘总结
    舆情事件处置结束后,学校实习舆情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舆情处置工作进行复盘总结,分析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完善舆情应对机制。
    第十五条 持续监测
    对舆情事件的后续发展进行持续监测,防止舆情反弹或出现新的舆情事件。
    第十六条 改进工作
    根据舆情反映的问题,由教务科研部及二级学院对学校实习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和改进,不断提高实习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