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为深入落实市委六届六次全会和全市科技创新大会部署,统筹推进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快速成长,根据《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渝科局发〔2023〕35号)、《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渝科局发〔2021〕89号)等规定,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5年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市杰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以培育国家高层次科技人才为目标,支持在基础研究领域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
二、资助强度与实施周期
资助强度为每项100万元,采取联合资助的方式,由市科技局与依托单位按1:1比例共同出资,依托单位出资不少于50万元;实施周期为3年。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25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1985年1月1日(含)后出生】;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
3.具有承担省部级及以上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4.与在渝单位具有正式聘用关系;
5.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9个月以上;
6.鼓励有效利用国际科技资源,开展实质性国际合作。
对2024年度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进入最后评审阶段未获立项,且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申请人直接给予市杰青项目支持。
(二)引进新型研发机构科研人员作为项目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1.与在渝单位具有正式聘用关系,属于全职在渝工作人员(需提供在渝缴纳社保证明)或单位柔性引进人员(需提交市外单位正式派出文件等佐证材料,经派出单位加盖公章);
2.资助期内每年在渝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不少于9个月(若聘用合同中未明确工作时间,需在渝单位或派出单位出具证明);
3.须为经新型研发机构所在区县科技主管部门盖章认定的“固定研究人员名单”内人员,并将盖章版本的人员名单作为附件在项目申报系统中上传。
(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1.与在渝单位具有正式聘用关系,属于全职在渝工作人员(需提供在渝缴纳社保证明)或派出人员(需提交市外单位正式派出文件等佐证材料,经派出单位加盖公章);
2.资助期内每年在渝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不少于9个月(若聘用合同中未明确工作时间,需派出单位出具证明)。
四、有关要求
(一)单位和个人信息注册。项目依托单位、项目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事先在“渝快办”中完成注册,且达到社会信用等级和科研信用等级的相关要求。
(二)项目依托单位要求。依托单位应当是重庆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
(三)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限项要求。
1.项目负责人申请主持和主持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的总数不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和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不超过2项。
2.市杰青项目申请时不纳入主持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数量限制;获得资助后,计入主持在研项目数。
3.新重庆青年创新人才项目实施期间,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市杰青项目。
(四)项目研究应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力,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学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并将相关材料作为附件上传。
(五)科研诚信承诺。项目申请人和依托单位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2),以项目申报系统下载版本为准,签字盖章后扫描作为附件上传,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六)合作协议。项目一般由1个单位牵头承担,确有必要进行合作研究的,合作研究单位不超过2个。参与单位应签订“科研合作协议”(附件3),以系统下载版本为准,签字签章后扫描作为附件上传。
(七)不支持将研究内容相同或基本相同的项目,以同一申请人或者不同申请人的名义向不同机构进行多处申报。
(八)遵循医学科学的属性和临床医学人才成长规律,鼓励青年临床医师立足临床实践,以揭示疾病本质、改善临床结局为研究目标,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和技术探索。申报市杰青项目时选择“临床医师”类别的申请人,须按规范提交以下电子材料:
1.国家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电子文件内需包含证书全部内容页);
2.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或证明;
3.所在医疗机构出具的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聘任证书或证明(应为职称聘任证书、聘任公文,或所在医疗机构加盖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章的职称聘任证明,并注明起聘时间)。
特别提醒:以上职称资格证书、职称聘任证书或证明均须为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等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若仅提供教学或科研系列职称证明(如教授、研究员等),或仅提供行政职务聘任证明(如科室副主任等),均视为无效证明。
五、有关说明
(一)本年度市杰青项目均实行项目经费 “包干制”,申报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须提交《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承诺书》(附件4)。
(二)项目采取联合资助的方式,有意向采取联合资助的依托单位,应于2025年5月10日16:00之前向市科技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重庆市杰青项目联合资助意向书》(附件5)PDF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一并提交至邮箱cq_science@163.com,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
(三)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须在线提交电子版任务书;项目产生的科研成果(论文、专著及专利等)应当标注“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英文:Sponsored by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ongqing, China)及立项项目编号。
(四)实行“无纸化”项目申报。项目申请时,只需要在线确认提交电子申请书及相关申报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所有涉及项目签字和盖章的材料均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作为附件材料上传系统。
(五)科研诚信管理。项目申报所涉及的签字和盖章必须真实完整,否则视为无效申报,不进入立项评审环节。弄虚作假、多头或重复申报等科研诚信问题均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六、校内申报时间及方式
1.本次申报以二级学院(部门)为单位,各学院(部门)应积极组织教师按照通知要求申报,并对申报项目组织审核、把控质量,填写《beat365英国官网网站(教)科研项目推荐申报表》提交纸质件至教务科研部。
2.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须认真阅读本通知,并按要求填写附件1-6提交电子档至指定邮箱。
3.申报时间:各二级学院请于2025年5月8日前报送材料。
邮件以“xx学院(部门)2025年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材料”命名;
申报书以“申报书+项目名称+主研人姓名”命名。
联系人:刘熠,联系电话:023-62576467,行政楼514室,邮箱:910677921@qq.com
教务科研部
2025年4月16日
附件1:2025年重庆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
学校地址:重庆市巴南区东城大道5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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