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按照市教委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重庆市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以下简称“规划项目”。
(二)重庆市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专项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
(三)重庆市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党建纪检专项项目,以下简称“党建专项”。
二、申报学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哲学、逻辑学、宗教学、语言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艺术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情报文献学、教育学、心理学、统计学、港澳台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鼓励开展交叉学科研究,涉及多个学科的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主学科申报。
三、申报选题
基础理论研究侧重对促进学科发展、有重大理论价值和学术创新的项目进行支持,应用理论与对策研究侧重对国家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相关项目进行支持,鼓励前瞻性、战略性研究。申请者应紧紧围绕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学校思政课建设推进会、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聚焦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参照有关课题指南(详见附件2、附件3),围绕以下立项重点(详见附件1),结合个人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员
1.项目申报人须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良好的学术学风,恪守学术道德,坚持学术诚信。
2.项目申报人须是重庆市高校在岗专职人员,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项目申报人限1人,同一年度申报项目限1项,且应当是所申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每个项目组成员同一年度参与的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目(含在研项目和当年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
4.重大项目申报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博士学位。
5.青年项目申报人须为40周岁以下在岗专职人员。
6.思政专项申报人须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或校学工部、研工部、教师工作部、团委工作人员,院(系)党总支副书记、专职辅导员、班主任等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
7.党建专项申报人须为从事高校党建、纪检监察和统战工作的专家、党务工作人员。
8.基地项目申报人为所在平台或团队聘请的专兼职研究人员,项目选题须与平台或团队主攻方向一致,选题须经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
9.研究咨政专项申报人需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熟悉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视野开阔,理论功底扎实,具有综合研究能力,具体学科不限,具有相关工作基础优先。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1.有在研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择优资助项目、委托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
2.以已获得过资助的国家级、省部级或市级项目(含重大项目子课题),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选题进行重复申报。
3.所主持的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3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5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项者。
4.存在违反师德行为,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取消申报科研项目资格者。
5.近1年内有到国(境)外留学、访学计划半年以上者。
五、资助经费
此次项目申报根据评审立项类型,将按照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基地项目分别予以资助。
(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经费由市教委通过科研业务经费划拨,重大项目资助金额每项不低于5万元,重点项目资助金额每项不低于3万元。
(二)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经费由市教委通过科研业务经费划拨,资助金额每项不低于1万元。
(三)基地项目资助经费由所在单位参考市教委项目资助标准予以安排。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二级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大对社科科研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切实提升哲学社会科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水平。各高校社科科研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安排熟悉工作的同志专人专责,做好科研管理与服务工作,确保项目申报各环节有序开展。各市级以上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研究咨政中心、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团队、名师工作室等要积极作为,聚焦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结合自身主攻方向设置重点选题,组织团队骨干协同攻关,切实发挥社科研究平台重要作用。
(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各二级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审查把关。请按照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本通知相关要求,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以往承担项目情况、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成员参与分工情况和必备的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报人在填写《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6)时一律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项目课题组人员相关背景材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三)限额申报,宁缺勿滥
规划项目(含青年项目)、思政专项以及党建专项按照市教委下达的申报指标实行限额申报,教务科研部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申报推荐评审后再统一报市教委。
七、申报流程及要求
1.申请人填写申报书及活页,由各二级学院科研负责人以学院为单位于2025年2月17日17:00前统一将申报书、活页(详见附件5、附件6)发送至指定邮箱,材料电子版以“xx学院(部门)2025年度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材料”命名。
2.本次申报实行限额推荐,由教务科研部审核、择优筛选后组织申报。
3.通过审核推荐的项目由教务科研部通知申请人登陆市教委项目管理系统(http://xm.jiaowei-cq.com),按照操作提示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申报常见问题请参阅《2025年度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答疑》(附件6)。系统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1日上午12:00。
4.待教务科研部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变为教委审核)提交申请书纸质件一式3份(项目申请人和成员需签字),纸质件A4纸打印、左侧装订。纸质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上午12:00。
联系人:刘熠,联系电话:62576467,行政楼514室,邮箱:910677921@qq.com
教务科研部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1:2025年度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立项重点.docx
附件2:2025年度重庆市教委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选题指南 .docx
附件3:2025年度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咨政专项课题指南.docx
附件4:2025年度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答疑.doc
附件6: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设计论证活页.doc
学校地址:重庆市巴南区东城大道5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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